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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5年度南昌市企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9日 浏览:1482 次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国资委、散办企联工作站,有关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企联工作,适应新常态、凝聚新动力、展现我市企联工作新作为,调动全市企联组织和企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更大的工作热情,开创市企联工作新局面。我会决定,开展推荐表彰2015年度南昌市企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一)推荐范围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国资委、散办企联工作站、企业团体会员(已缴2014、2015年会费)单位。

(二)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联工作。

2、积极开展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维护权益、搭建桥梁、服务企业。

3、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创新企联工作新局面。

4、加强企联系统的工作联系,出色完成市企联布置的各项工作,工作站所属会员单位会费收缴率达30℅以上。

二、先进个人

(一)推荐范围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国资委、散办企联工作站、企业团体会员工作同志,热心支持市企联工作活动的副会长以上单位的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积极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3、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4、热心支持市企联工作,出色完成企联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1、先进集体由各企联工作站根据推荐条件申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填报2015年度市企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先进个人由各企联工作站、根据推荐条件,每个单位推荐一名候选人,填报2015年度全市企联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二)一式2份并加盖公章。副会长以上会员单位热心支持市企联活动的积极分子也可由市企联秘书处直接提名。

3、市企联组织评审小组审核后,报市企联常务理事会会议审定。

四、其他

推荐申报材料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企联(书面材料和电子档一并报送)。

联系人:胡浩;联系电话:83857196(传真)13807091392

    秦芳:15679107770

电子邮箱:2955844816@qq.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红谷大厦B座23楼2309南昌市企业联合会 邮编:330038

附件:  一、2015年度全市企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二、2015年度全市企联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南昌市企业联合会   南昌市企业家协会

                                   2015年7月29日

更多详情请点击关于推荐2015年度南昌市企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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