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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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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2月3日 浏览:1511 次

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新区)经发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664号)。通知指出,支持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在工业、农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示范效果突出、产业带动性强、区域特色明显、推广潜力大的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项目,推动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此次国家发改委支持的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主要是两大领域,一是物联网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应用示范类项目。支持优势服务企业通过建设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提供工业制造、农业生产、节能环保、商贸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社会事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服务。鼓励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应用服务企业购买服务。二是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示范类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围绕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物流配送、经营管理等领域,开展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和模式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利用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生产和运行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保障安全生产,促进产业升级。

    请你们组织本地符合通知要求的企业和项目积极申报,争取国家支持。

    联系人:马池花,电话:83886763,13979168102

更多详情请点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2664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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